東海大學圖書館團體討論室使用要點

102年05月29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
107年11月06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
108年11月5日圖書委員會議通過
110年5月4日圖書委員會議通過

第一條

東海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支援教學及研究目的,設立討論室 (適用圖書總館及管院分館創思坊),並訂定「東海大學圖書館討論室使用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」,以為執行之依據。

第二條

凡本校教職員工生,使用人數在3人(含)以上20人以下之團體,依本要點申請借用討論室。

第三條

借用人以本校單一簽入之帳號密碼登入本館首頁設備/空間借用預約討論室。同一時段每人以借用一間為限。預約時段以兩週內使用為限,不得申請全學期固定時段使用。

第四條

預約借用討論室每次以三小時為限,借用時間開始15分鐘內以預約登記者之證件靠卡進入討論室,逾時15分鐘者,系統自動取消預約者之使用權限。

第五條

一、討論室使用時間

(1)圖書總館:

週一至週五:上午9點至晚上9點

週六及週日:上午9點至下午6點

(2)管院分館創思坊:

週一至週五:上午9點至至下午5點

週六及週日不開放。

其餘開放時間由管理學院另定之。

寒暑假開放時間,另行公告。

二、借用人使用完畢應保持清潔回復原狀,並將私人物品移出後立即關門,超過借用期限未遷出者,本館得逕行將討論室物件取出,不負保管責任,並將借用人列入違規紀錄。

三、借用人應按編定之討論室使用,不得與他人交換或轉借;借用期間負有環境整潔之責任,違者列入違規紀錄。

四、借用人在討論室嚴禁吸菸、飲食、喧嘩或其他不當行為,如有違反者立即停止其討論室借用並列入違規紀錄。

凡有上述情事者,經累計3次,停權30日。

第六條

其他注意事項:
一、借用人對於討論室內之設施,若有損毀,須負全額賠償責任。
二、貴重物品請勿留置於討論室內,如有遺失,本館概不負責。
三、借用人取用本館圖書資料,應辦理借閱手續,始可攜入討論室,如有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,本館人員得逕行取出歸架。
四、借用期間本館人員得入內從事維護等相關工作,借用人不得拒絕。
五、未盡事宜得依本館其他相關規則辦理。

第七條

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