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年05月29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
107年11月06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
108年11月5日圖書委員會議通過
110年5月4日圖書委員會議通過
第一條 |
東海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支援教學及研究目的,設立討論室 (適用圖書總館及管院分館創思坊),並訂定「東海大學圖書館討論室使用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」,以為執行之依據。 |
第二條 |
凡本校教職員工生,使用人數在3人(含)以上20人以下之團體,依本要點申請借用討論室。 |
第三條 |
借用人以本校單一簽入之帳號密碼登入本館首頁設備/空間借用預約討論室。同一時段每人以借用一間為限。預約時段以兩週內使用為限,不得申請全學期固定時段使用。 |
第四條 |
預約借用討論室每次以三小時為限,借用時間開始15分鐘內以預約登記者之證件靠卡進入討論室,逾時15分鐘者,系統自動取消預約者之使用權限。 |
第五條 |
一、討論室使用時間 (1)圖書總館: 週一至週五:上午9點至晚上9點 週六及週日:上午9點至下午6點 (2)管院分館創思坊: 週一至週五:上午9點至至下午5點 週六及週日不開放。 其餘開放時間由管理學院另定之。 寒暑假開放時間,另行公告。 二、借用人使用完畢應保持清潔回復原狀,並將私人物品移出後立即關門,超過借用期限未遷出者,本館得逕行將討論室物件取出,不負保管責任,並將借用人列入違規紀錄。 三、借用人應按編定之討論室使用,不得與他人交換或轉借;借用期間負有環境整潔之責任,違者列入違規紀錄。 四、借用人在討論室嚴禁吸菸、飲食、喧嘩或其他不當行為,如有違反者立即停止其討論室借用並列入違規紀錄。 凡有上述情事者,經累計3次,停權30日。 |
第六條 |
其他注意事項: |
第七條 |
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。 |